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9亿元,同比增长14.7%,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3亿元,同比增长19.3%,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1亿元,同比增长8.6%。2017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税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优秀成绩单。
去年,全市财税系统紧扣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的理财治税思路,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实现了收入快速增长、结构全面优化、质量大幅提升。
生财有道——抓好发展经济“生命线”
没有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支持经济发展、培植壮大税源是财税工作的首要职责,也是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源头活水”。
2017年,市财政局制定了《安阳市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支持构建创新引领型现代产业新体系,多方筹集资金2.7亿元,设立股权引导基金,支持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综合运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向市文旅集团注资2亿元,支持其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筹措1760万元,对“一强一快”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先进专业园区进行奖励,支持晋位争星;筹措资金1166万元,支持19家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39个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打开服务中小企业新通道,认真落实“降税清费”政策,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52项,减轻企业负担5000多万元。
在支持国企改革方面,我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7608万元,支持解决豫北纱厂和无缝钢管厂破产职工安置问题,加快推进黄河轮胎公司破产清算;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保障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市公交总公司、中原宾馆、安阳宾馆、北京安阳大酒店、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改制工作。
在扩大投资方面,我市统筹使用预算内资金和新增债券22.6亿元,集中保障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先后征集筛选3批65个PPP项目,总投资1001亿元,40个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6个项目成功采购了社会资本,落地项目概算投资151亿元。
聚财有方——提升财税管理“水平线”
面对环保治理压力不断加大和国家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严峻形势,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强收入组织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协税、护税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同时,市财政部门努力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共组织非税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4.3%。
市国税部门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思想,把优化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简化办税模式、改进服务,努力让权力“瘦身”、让纳税人办税省心。市国税部门先后简化了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迁移注销登记流程、外经证开具管理3项业务,取消了57项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了23项,压缩调整幅度达92%。
市地税部门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先后与人社部门联合成立问题联合处理中心,实现了“金税”“金保”系统直接对话,高效解决征缴异议问题;探索规范化退费模式,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财政授权、地税发起、社保确认、国库退费”退费模式。与此同时,市地税部门会同财政、水利、国土等部门提前着手做好税源普查、征管调查和税负测算工作,确保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
用财有效——保障服务大众“民生线”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解决民生问题,财政部门义不容辞。
2017年,我市财政部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多渠道筹措下达扶贫资金4.8亿元,同比增长63.8%,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资金保障;争取上级污染防治资金2.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与此同时,在优先保障教育发展方面,市财政部门筹措资金7亿元,足额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市财政部门下达就业资金1.7亿元,为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资金支持;在促进城乡文化事业发展方面,落实资金3182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投入资金629万元,购买演出248场次;在推动健康安阳建设方面,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提标资金1.8亿元,人均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筹措100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事业发展;在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方面,落实资金5.5亿元,确保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使资金结余过大、补贴发放不规范、手续办理不齐全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2017年,我市着力推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市财政部门先后筹集农业和水利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7789万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4.3亿元,促进粮食增产丰收;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共补贴保费4843万元,支付理赔3114万元,对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户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资金2.6亿元,保障农村公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项目顺利实施;下达奖补资金5944万元,支持13个美丽乡村建设。
为花好每一分钱,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强科学管理,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市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坚持优化流程与严格把关并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审核资金3.1万笔,金额97.6亿元,拒付纠错35笔;加快职能转变,工作重心由投资评审逐步转向预算评审,全年完成本级评审项目233项,审定投资30.8亿元,审减5.1亿元,审减率14.2%。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我市重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动县(市)区全面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在全省率先建成执法执勤用车信息监管平台,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